日前,江門市蓬江區荷塘鎮兩家紙箱加工廠因沒有取得環評報批手續就開始投入生産,被責令停止生産,並擬各罰款20萬元。
據悉,7月5日,江門市收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第30批第44號轉辦件,有群衆舉報,蓬江區荷塘鎮爲民閑步村的富方紙箱廠、荷塘鎮三丫沙滘村的嘉榮印刷廠,沒有取得環評手續,汙水直排水溝。
收到交辦案件後,江門市市迅速組織調查處理,抓緊開展查處和落實整改,經核查,此案屬實。目前,該案件已辦結。
经查,群众举报所反映的 “富方纸箱厂”“嘉荣印刷厂”,经核实分别为江门市蓬江区富邦纸箱加工厂、黄倩如经营的纸箱厂,均从事纸箱印刷加工。检查时,都处于正在生产状态,未发现废水直排情况,但经核实,两家厂均未取得环评报批手续。
兩家紙箱廠設備被查封,擬被罰款20萬
蓬江區環境環保局已對兩家廠的
印刷設備進行了查封,發出查封(扣押)決定書,並對其需配套的環境保護治理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産排汙的環境違法行爲進行了立案查處,責令停止生産,並擬對兩廠各罰款20萬元。
下一步,蓬江區環境保護局將定期對該處進行後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爲進行嚴厲打擊,並由地方紀委監委對出租人和村委會相關人員進行約談。